据中国之声《央广新闻》报道,湖北省住建厅29日发出《通知》,要求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,加快释放结余资金,力争到今年年底全省个贷率达到75%,结余资金比上年减少150亿元。另外,还将加快在湖北全省发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。职工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,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。允许缴存职工购房时,同时使用父母、子女的住房公积金。

  另外,《通知》还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也做出了相应调整。具体是,各地最高贷款额度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5万到10万元,最长贷款年限延长至30年,在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时,可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适当延长3到5年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,最低的这个首付款比例降为20%;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,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%。(记者张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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