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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4日,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,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,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,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。
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510元/年、财政补助标准每人1270元/年;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610元/年、财政补助标准每人1190元/年;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每人250元/年、财政补助标准每人1160元/年;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每人200元/年、财政补助标准每人680元/年。
市民可在缴费截止期之前,通过“我的南京”APP、支付宝、微信小程序、“江苏税务”APP、银行缴费等五种途径缴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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